數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學會(hui) 中文名稱:米兰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英文名稱:Chinese Mathematical Society;縮寫(xie) :CMS。

第二條

本學會(hui) 是由全國數學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hui) 組織,是發展我國數學事業(ye) 的重要社會(hui) 力量。

第三條

本學會(hui) 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yi) 、毛澤東(dong) 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堅持民主辦會(hui) 原則,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大力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推動我國科教興(xing) 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為(wei) 廣大會(hui) 員和科技工作者服務。團結和組織廣大數學工作者,促進數學科學的發展與(yu) 數學科學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wei) 繁榮我國的科學技術事業(ye) 、建設創新型國家服務,為(wei) 加速實現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作出貢獻。

本學會(hui)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弘揚愛國主義(yi) 精神,遵守社會(hui) 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學會(hui) 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全麵領導,根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組織,開展黨(dang) 的活動,為(wei) 黨(dang) 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學會(hui) 接受業(ye) 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hui) 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民政部的業(ye) 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學會(hui) 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學會(hui) 的業(ye) 務範圍:

(一)參加並開展各種形式的國內(nei) 外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

(二)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組織編輯出版數學學術刊物、普及性刊物、科技圖書(shu) 及相關(guan) 的音像製品;

(三)開展促進提高數學教學水平的活動;

(四)普及數學及有關(guan) 科學技術知識,傳(chuan) 播科學精神和思想方法,開展數學奧林匹克活動;

(五)舉(ju) 辦各種數學領域的培訓班、講習(xi) 班或討論班等,提高會(hui) 員的學術水平;

(六)組織數學工作者參與(yu) 國家科技政策、科技發展戰略、有關(guan) 法律法規的製定和科技決(jue) 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向有關(guan) 部門反映數學工作者的意見訴求;

(七)發現並推薦數學領域的人才,經有關(guan) 部門批準,獎勵、表彰有突出貢獻的數學工作者;

(八)提倡會(hui) 員理論聯係實際,重視數學與(yu) 其它學科的聯係,開展有關(guan) 活動;

(九)促進民間國際科技合作與(yu) 交流。

業(ye) 務範圍中屬於(yu) 法律、法規等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後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學會(hui) 的會(hui) 員包括個(ge) 人會(hui) 員和單位會(hui) 員,其中個(ge) 人會(hui) 員分為(wei) 普通會(hui) 員、學生會(hui) 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hui) 的會(hui) 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凡承認本學會(hui) 章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成為(wei) 本學會(hui) 個(ge) 人會(hui) 員。

(1)具有講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的從(cong) 事數學或與(yu) 數學有關(guan) 工作的科技人員;

(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科技人員;

(3)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e) ,在研究、教學、生產(chan) 企事業(ye) 單位或科研教育、組織管理等部門從(cong) 事數學工作;或雖非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e) ,但已具有相當於(yu) 以上規定人員的學術水平者;

(4)熱心數學研究或數學教育事業(ye) ,並積極支持本學會(hui) 工作的有關(guan) 部門人士。

(5)與(yu) 數學相關(guan) 的在讀研究生可申請學生會(hui) 員。

(二)單位會(hui) 員

凡與(yu) 數學有關(guan) 並願意支持本學會(hui) 工作的有關(guan) 科研、教學、生產(chan) 企事業(ye) 單位,承認本學會(hui) 章程,均可申請成為(wei) 本學會(hui) 單位會(hui) 員。

第十條

會(hui) 員入會(hui) 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hui) 申請書(shu) ;

(二)個(ge) 人會(hui) 員入會(hui) 需由本人自願申請,由本會(hui) 會(hui) 員或所在單位推薦,報本會(hui) 審核或經本會(hui) 分支機構審核後,經本會(hui) 理事會(hui) 或常務理事會(hui) 討論通過,在成功繳納會(hui) 員費之後,由理事會(hui) 或理事會(hui) 授權的機構發給會(hui) 員證,即為(wei) 米兰体育官方网站入口個(ge) 人會(hui) 員。對有特殊困難的入會(hui) 申請人,在本人提交會(hui) 費減免申請,經批準適當減免會(hui) 費後可成為(wei) 米兰体育官方网站入口個(ge) 人會(hui) 員。

(三)單位會(hui) 員入會(hui) ,需向本會(hui) 直接申請,經本會(hui) 理事會(hui) 或常務理事會(hui) 討論通過,由理事會(hui) 或理事會(hui) 授權的機構發給會(hui) 員證,即為(wei) 米兰体育官方网站入口單位會(hui) 員。

第十一條

會(hui) 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個(ge) 人會(hui) 員的權利為(wei) :

1.有選舉(ju) 權、被選舉(ju) 權和表決(jue) 權;

2.對本學會(hui) 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獲得本學會(hui) 服務的優(you) 先權;

4.優(you) 先參加本會(hui) 組織的各項學術活動,並適當減免注冊(ce) 費;

5.優(you) 惠獲得本會(hui) 有關(guan) 刊物和學術資料,免費瀏覽電子版本學會(hui) 通訊等;

6.有被推薦權,可以被推薦參與(yu) 各種獎項、人才項目、各類學術會(hui) 議報告人,以及本學會(hui) 資助會(hui) 議的主要申請人,覆蓋任期的在冊(ce) 個(ge) 人會(hui) 員可以被推薦為(wei) 本學會(hui) 的理事、各分支機構委員及以上職務;

7.有推薦權,推薦他人加入本學會(hui) ;終身會(hui) 員可以聯名推薦各種獎項、人才項目、各類學術會(hui) 議報告人;

8.入會(hui) 自願、退會(hui) 自由。

(二)單位會(hui) 員的權利為(wei) :

1.本學會(hui) 的選舉(ju) 權、被選舉(ju) 權和表決(jue) 權;

2.選派代表參加本學會(hui) 有關(guan) 的學術活動;

3.優(you) 惠取得本學會(hui) 的學術資料;

4.對本學會(hui) 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可要求本學會(hui) 優(you) 先提供谘詢服務或優(you) 先承接本學會(hui) 的谘詢項目;

6.可要求本學會(hui) 協助舉(ju) 辦繼續教育、谘詢和培訓等活動;

7.入會(hui) 自願、退會(hui) 自由。

第十二條

會(hui) 員履行下列義(yi) 務:

(一)個(ge) 人會(hui) 員的義(yi) 務為(wei) :

1.遵守本學會(hui) 章程;

2.執行本學會(hui) 的決(jue) 議,接受本學會(hui) 委托的工作;

3.維護本學會(hui) 的合法權益;

4.積極參加本學會(hui) 組織的有關(guan) 活動,推動本學會(hui) 工作;

5.按規定交納會(hui) 費;

6.向本學會(hui) 反映情況,提供有關(guan) 資料。

(二)單位會(hui) 員的義(yi) 務為(wei) :

1.遵守本學會(hui) 章程,執行本學會(hui) 的決(jue) 議,接受本學會(hui) 委托的工作;

2.支持本學會(hui) 組織的有關(guan) 活動;

3.維護本學會(hui) 的合法權益;

4.按規定交納會(hui) 費;

5.向本學會(hui) 反映情況,提供有關(guan) 資料。

第十三條

凡在學術上有較高造詣,對我國友好,並願意與(yu) 學會(hui) 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經學會(hui) 常務理事會(hui) 討論通過可吸收為(wei) 外籍會(hui) 員。外籍會(hui) 員可優(you) 惠獲得學會(hui) 出版的學術刊物和有關(guan) 資料,可應邀參加學會(hui) 在國內(nei) 主辦的學術會(hui) 議並獲得相關(guan) 的其他服務。

第十四條

會(hui) 員退會(hui) 應書(shu) 麵通知本學會(hui) ,並交回會(hui) 員證。會(hui) 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hui) 費或不參加本學會(hui) 活動的,視為(wei) 自動退會(hui) 。

第十五條

會(hui) 員如有嚴(yan) 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wei) ,經理事會(hui) 或常務理事會(hui) 表決(jue) 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學會(hui) 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

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的職權是:

(一)製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ju) 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hui) 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監事會(hui) 的工作報告;

(五)製定和修改會(hui) 費標準;

(六)決(jue) 定終止事宜;

(七)決(jue) 定本學會(hui) 的任務與(yu) 工作方針;

(八)決(jue) 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須有2/3以上會(hui) 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jue) 議須經到會(hui) 會(hui) 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jue) 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hui) 表決(jue) 通過,報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批準。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hui) 是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的執行機構,在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閉會(hui) 期間領導本學會(hui) 開展日常工作,對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hui) 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的決(jue) 議;

(二)選舉(ju) 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聘任或解聘秘書(shu) 長;

(三)籌備召開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

(四)向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jue) 定會(hui) 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jue) 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ti) 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七)決(jue) 定副秘書(shu) 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學會(hui) 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製定內(nei) 部管理製度;

(十)決(jue) 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十一)決(jue) 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hui) 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hui) 議;情況特殊時,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hui) 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jue) 議須經到會(hui) 理事2/3以上表決(jue) 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任期為(wei) 4年,至多可連任一屆;新當選理事任職期間年齡不超過70周歲。

第二十三條

本學會(hui) 設立常務理事會(hui)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hui) 選舉(ju) 產(chan) 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hui) 閉會(hui) 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hui) 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hui) 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jue) 議須經到會(hui) 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jue) 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hui) 至少半年召開1次會(hui) 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學會(hui) 設立監事會(hui) ,監事任期與(yu) 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hui) 由3-9名監事組成。監事會(hui) 設監事長1名,副監事長1名,由監事會(hui) 推舉(ju) 產(chan) 生。監事長和副監事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連續任期不超過2屆。

本學會(hui) 接受並支持委派監事的監督指導。

第二十七條

監事的選舉(ju) 和罷免:

(一)由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選舉(ju) 產(chan) 生;

(二)監事的罷免依照其產(chan) 生程序。

第二十八條

本學會(hui) 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本學會(hui) 的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九條

監事會(hui) 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hui) 、常務理事會(hui) 會(hui) 議,並對決(jue) 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執行本學會(hui) 職務的行為(wei) 進行監督,對嚴(yan) 重違反本學會(hui) 章程或者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決(jue) 議的人員提出罷免建議;

(三)檢查本學會(hui) 的財務報告,向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報告監事會(hui) 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對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學會(hui) 利益的行為(wei) ,要求其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業(ye) 務主管單位、行業(ye) 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guan) 以及稅務、會(hui) 計主管部門反映本學會(hui) 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jue) 定其他應由監事會(hui) 審議的事項。

監事會(hui) 至少每6個(ge) 月舉(ju) 行1次會(hui) 議。監事會(hui) 會(hui) 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jue) 議須經到會(hui) 監事一致表決(jue) 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條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本學會(hui) 章程,忠實、勤勉履行職責。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hui) 可以對本學會(hui) 開展活動情況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hui) 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監事會(hui) 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本學會(hui) 承擔。

第三十二條

本學會(hui) 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shu) 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學會(hui) 業(ye) 務領域內(nei) 有較大影響;

(三) 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shu) 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2周歲且為(wei) 專(zhuan) 職;

(四) 身體(ti) 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wei) 能力。

第三十三條

本學會(hui)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shu) 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hui) 表決(jue) 通過,報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四條

本學會(hui) 理事長每屆任期4年,不能連任;副理事長、秘書(shu) 長每屆任期4年,至多可連任1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2/3以上會(hui) 員代表表決(jue) 通過,報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五條

本學會(hui) 理事長為(wei) 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況,經理事長委托、理事會(hui) 同意,報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並經登記管理機關(guan) 批準後,可以由副理事長擔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會(hui) 公開招聘的秘書(shu) 長不得任本學會(hui)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學會(hui) 簽署有關(guan) 重要文件。

本學會(hui) 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hui) 團體(ti) 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條

本學會(hui)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hui) 、常務理事會(hui) ;

(二) 檢查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理事會(hui) 、常務理事會(hui) 決(jue) 議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本學會(hui) 秘書(shu) 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ti) 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shu) 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ti) 機構等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hui) 或常務理事會(hui) 決(jue) 定;

(四) 決(jue) 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ti) 機構專(zhuan) 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八條

本學會(hui) 在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ye) 務範圍內(nei) ,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學會(hui) 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學會(hui) 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製訂章程,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登記證書(shu) ,在本學會(hui) 授權的範圍內(nei) 開展活動、發展會(hui) 員,法律責任由本學會(hui) 承擔。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學會(hui) 名稱的規範全稱,並不得超出本學會(hui) 的業(ye) 務範圍。

第三十七條

本學會(hui) 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三十八條

本學會(hui) 可以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在本會(hui) 的宗旨和業(ye) 務範圍內(nei) ,按照確有工作需要且與(yu) 本會(hui) 管理能力相適應的原則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hui) 的分支機構依據會(hui) 員組成特點、業(ye) 務範圍的劃分等設立,代表機構依據本會(hui) 授權在規定地域內(nei) 代表本會(hui) 開展聯絡、交流、調研活動。本學會(hui) 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學會(hui) 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製訂章程,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登記證書(shu) ,按照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ye) 務範圍,在本學會(hui) 授權的範圍內(nei) 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學會(hui) 承擔。

第三十九條

本學會(hui) 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四十條

本會(hui) 分支機構名稱以“分會(hui) ”、“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工作委員會(hui) ”、“專(zhuan) 項基金管理委員會(hui) ”等字樣結束,代表機構名稱以“代表處”、“辦事處”等字樣結束。本學會(hui) 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稱不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對外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會(hui) 名稱的規範全稱。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負責人的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超過2屆。

第四十二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財務必須納入本學會(hui) 法定賬戶統一管理,全部收支應當納入本會(hui) 財務統一核算。

第四十三條

本學會(hui) 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有關(guan) 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guan) 。同時,將有關(guan) 信息及時向社會(hui) 公開,自覺接受社會(hui) 監督。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四條

本學會(hui) 經費來源:

(一)會(hui) 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ye) 務範圍內(nei) 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條

本學會(hui) 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收取會(hui) 員會(hui) 費。本學會(hui) 開展評比表彰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學會(hui) 經費必須用於(yu) 本章程規定的業(ye) 務範圍和事業(ye) 的發展,不得在會(hui) 員中分配。

第四十七條

本學會(hui) 建立嚴(yan) 格的財務管理製度,保證會(hui) 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學會(hui) 配備具有專(zhuan) 業(ye) 資格的會(hui) 計人員。會(hui) 計不得兼任出納。會(hui) 計人員必須進行會(hui) 計核算,實行會(hui) 計監督。會(hui) 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yu) 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十六條

本學會(hui) 的資產(chan) ,任何單位、個(ge) 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學會(hui) 的資產(chan) 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製度,接受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chan) 來源屬於(yu) 國家撥款或者社會(hui) 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guan) 的監督,並將有關(guan) 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hui) 公布。

第四十七條

本學會(hui) 建立嚴(yan) 格的財務管理製度,保證會(hui) 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八條

本學會(hui) 配備具有專(zhuan) 業(ye) 資格的會(hui) 計人員。會(hui) 計不得兼任出納。會(hui) 計人員必須進行會(hui) 計核算,實行會(hui) 計監督。會(hui) 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yu) 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十九條

本學會(hui) 的資產(chan) 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製度,接受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chan) 來源屬於(yu) 國家撥款或者社會(hui) 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guan) 的監督,並將有關(guan) 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hui) 公布。

第五十條

本學會(hui) 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一條

本學會(hui) 的資產(chan) ,任何單位、個(ge) 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條

本學會(hui) 專(zhuan) 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ye) 單位的有關(guan) 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三條

對本學會(hui) 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hui) 表決(jue) 通過後報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審議。

第五十四條

本學會(hui) 修改的章程,須在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通過後15日內(nei) ,經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本學會(hui) 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yu) 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hui) 或常務理事會(hui) 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六條

本學會(hui) 終止動議須經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表決(jue) 通過,並報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七條

本學會(hui) 終止前,須在業(ye) 務主管單位及有關(guan) 機關(guan) 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zhai) 權債(zhai) 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本學會(hui) 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辦理注銷手續後即為(wei) 終止。

第五十九條

本學會(hui) 終止後的剩餘(yu) 財產(chan) ,在業(ye) 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用於(yu) 發展與(yu) 本學會(hui) 宗旨相關(guan) 的事業(ye) ,或者捐贈給宗旨相近的社會(hui) 組織。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章程經 2023年 12月 23日第14屆第1次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表決(jue) 通過。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學會(hui) 的理事會(hui) 。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核準之日起生效。

數學會獎項

華羅庚獎

華羅庚先生是我國著名數學家

華羅庚先生是我國著名數學家,他熱愛祖國,獻身科學事業(ye) ,一生為(wei) 發展我國的數學事業(ye) 和培養(yang) 人才做出了卓越貢獻。

陳省身獎

陳省身教授是一位國際數學大師

國際數學大師陳省身教授是美籍華裔數學家、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他非常關(guan) 心祖國數學事業(ye) 的發展,幾十年來在發展我國數學事業(ye) 、培養(yang) 數學人才等方麵做了大量工作。

鍾家慶獎

鍾家慶教授生前對祖國數學事業的發展極其關切

鍾家慶教授生前對祖國數學事業(ye) 的發展極其關(guan) 注,並為(wei) 之拚搏一生。為(wei) 了紀念並實現他發展祖國數學事業(ye) 的遺願,數學界有關(guan) 人士於(yu) 1987年共同籌辦了鍾家慶基金,並設立了鍾家慶數學獎,委托米兰体育官方网站入口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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